裸奔的药价,哪些将成医保支付标准参考?2017影响医药市场格局的第一大政策即将出台!
医保支付标准的实质究竟是什么?
医保支付标准是医保基金支付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标准,从表面上看该政策似乎不直接干预市场价格,但是在全民医保制度已初步建立的情况下,来自医保机构的购买占据了大部分药品市场份额,这时医保支付标准将直接左右市场价格,因此医保支付标准事实上会产生政府价格干预的效果。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已成为一项法定保险,医保经办机构也由政府举办,因此无论是广大群众还是药企、医院等利益相关方都会把医保支付标准看做一项新的药品价格干预政策。
医保支付标准制定过程中,一方面应吸取以前价格管制政策的经验和教训,另一方面应充分认识当前的政策环境,在整合现有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推进改革,而避免形成叠床架屋的多头管制。
医保支付标准应与集中招标采购和加成管制政策的改革同步推进
{关键点: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和加成管制的双重作用让市场机制失灵}
集中招标采购和加成管制政策下,公立医院没有积极性也没有权利参与市场交易,市场机制不再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必然处于“盲人摸象”的状态,难以做得比政府定价和招标采购更好,因此这三项政策的改革应该同步推进。如浙江等地正在探索的,当前的中标价可以作为医保支付标准的依据,但今后将鼓励医院直接采购,并由医院保留采购价与医保支付标准之间的差价,放松加成管制。医保部门将持续跟踪医院的采购价,每隔一段时间依据医院采购价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调动各主体积极参与市场活动,形成市场信息,为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提供基础
{关键点:应允许医院从购销差价获利,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医院的积极性}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提出的改革目标是让市场竞争成为形成药品价格的主要方式,这必然要求医保支付价基于市场竞争来制定。只有调动医院、药企、个人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场活动,才可能形成市场竞争,才可能为制定支付标准提供市场信息。医保支付标准既不应该“捆住”批发市场的价格,也不应该“捆住”零售市场的价格。应允许医院从购销差价获利,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医院的积极性;同时,也允许患者在同类药品中做出选择,可以选择价格较高的品牌药,但要自付超过医保支付标准以上的费用,也可以选择价格在医保支付标准以下的普药。根据市场的价格和供求关系,有望制定出符合市场规律的医保支付标准。
对于缺乏竞争品的创新药,可基于价值评估结果和谈判机制,形成医保支付标准
{关键点:医保部门组织谈判}
由于缺乏竞争品,创新药品无法形成竞争性的市场价格。在缺乏市场信息的情况下,只能退而求其次,根据药品带来的健康产出的价值来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目前,药物经济学评价技术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可以作为药品价值评估的重要工具。为了控制医保基金的风险,并减轻患者负担,医保部门在价值评估的基础上还可以与药企进行谈判,以纳入医保支付、扩大使用量为条件,要求企业适当降低药品价格。
收集和披露药品价格信息,为市场竞争提供支持
{问题:哪些信息可以成为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的依据?}
在医保支付标准政策下,收集和披露信息成为政府引导市场竞争的重要职能。政府不仅可以从公立医疗机构收集价格信息,还可以从药品交易平台、大型药品批发市场等收集信息,这些信息一方面可以成为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的依据,另一方面政府应主动披露这些信息,成为各市场主体议价的参照,而市场主体议价的结果又会成为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的依据。在信息比较完备的情况下,无论是市场竞争还是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都会更加科学、理性、透明,形成良性的市场环境。
加强对医生处方的监管,完善保障方式,防范个人负担过重
{问题:如何防范医疗机构抬高药品销售价格或多使用高价药品?}
如果允许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可能导致医疗机构抬高药品销售价格或多使用高价药品,向患者转嫁费用。这一问题应通过加强对医生处方的监管来解决。可以规定医院必须同时配备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同类药品供患者选择,并规定医生处方中应该有一定比例的药品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
另外,已经过了专利期的原研药,尽管面临来自众多仿制药的竞争,但是它们凭借质量优势和品牌优势可以取得较高的定价。为了减轻患者使用原研药的负担,同时鼓励创新,根据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可以对原研药(甚至包括首仿药)制定较高的医保支付标准,但是这种“价格保护”是暂时性的,保护的力度逐年减弱,一定时期后,原研药与普通仿制药一视同仁。最后,还应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防范患者自付费用过高而因病致贫。
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正式对外公布,文件明确:全面允许医院带量采购、二次议价。政策来势汹汹,这是否意味着:药品大降价时代真的来了?药品出厂价、中标价、渠道价、终端价、医保支付价、最高零售价等信息共享,药价要穿底?公立医院处方外流新趋势,处方药院外销售将进入黄金时代?医药代表不得销售药品,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活动,药企如何与百万医药自然人合作?怎样打造学术体系?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增量销售?
3月4日,医药界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将在北京召开,会议将核心讨论在全国两会期间,医药行业主要提交的政策建议、提案议案。2017年两会后,医药行业政策会有哪些变化?有哪些政策会影响到药企的命脉?
1月9日,卫计委《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对外公布!影响行业最大的政策“地震”发动!药企规避两票制,将被停止交易、踢出市场!大批代理商被迫转型?底价全面转高开后,增加税费如何分摊降低企业税负?传统营销模式下的大量佣金如何兑付?如何解决可以抵扣的合法合规票据?药企营销模式亟待转型!
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再抛“重磅”,公布了320种病种按病种“一口价”收费。医保支付标准与医院销售价之间存在的价差,允许医院留存。政策促进竞价、洗牌,医院渠道销售再次生变。药品从利润变为成本,医院用药结构天翻地覆,医院主动杀价的动力形成,是否意味药品大降价时代来临?医药企业如何应对?
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有1599家三级医院、4563家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路径变成药品市场准入非常重要的一环?如何制定临床路径?如何实施路径?如何改进临床路径?如何评价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临床路径对处方药销售的影响?主流用药、辅助用药、新药分别如何用好临床路径?如何影响各省专家制定的《临床路径》的考量和权重?如何为临床“竞资格、争份额”?
2月4日,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福建阳光采购有哪些特点?与此前有何不同?有哪些影响?全国推广执行的可能性?医药行业全国招标形势分析?面临新一轮的杀价风暴,药企怎么办?
2月10日,人社部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等业务收入挂钩。医生激励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变化,会对医院渠道销售思维和方法产生哪些影响?药企应该如何做好应对准备?
在上述政策环境下,药企产品如何快速搭建渠道、扩充商业网络?临床销售如何做学术营销创新?怎样使自有产品成为一线用药/首选用药?怎样在院外市场打造企业新的盈利增长点?药企如何在基层市场、第三终端快速崛起?普药销售如何搞定诊所老板?药企处方药如何打造全国或区域市场黄金单品?如何与全国各类型连锁药店合作及谈判要点?如何做好连锁药店增量品类营销?怎样一天招商500人?新传播时代,药企招商广告如何写可以最大化传播?怎样能够低成本招商、实效化招商?
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答上述疑难和焦虑,读懂新政策、看清新形势、把握新趋势、开拓营销新思路、调整企业新方略,顺势而为、与时俱进,定于3月18日-19日在北京召开“2017医药行业政策解读与营销转型高峰论坛”。详细如下:
指导单位: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主办单位:赛柏蓝
会议时间:2017年3月18-19日
会议地点:北京
适合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营销总监/经理、销售总监/经理、市场总监/经理、政府事务总监/经理、大区/省区经理。
出席会议代表学习费、资料费、会议期间午餐费共计3980元/人,3月10日之前报名并汇款可享受3700元/人优惠价格;会前汇款者,可享受3800元/人优惠价。
户 名:北京赛柏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110 925 325 410 5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二旗支行
(汇款请备注:营销论坛+单位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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